教字〔2022〕74号
二级学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学位委员会《陕西省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陕教规范〔2020〕6号)和陕西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工作的通知》(陕学位办〔2022〕12号)文件精神与要求,现就做好2023年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申报审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校2023年共有2个专业须申报学士学位授权。
专业 名称 |
专业 代码 |
学科 门类 |
门类 代码 |
专业 类别 |
专业类代码 |
修业 年限 |
专业批准 机关及文号 |
专业批准 时间 |
专业首次招生时间 |
学位授予门类 |
数据科学与 大数据技术 |
080910T |
工学 |
08 |
计算机类 |
0809 |
4年 |
陕教 〔2019〕82号 |
2019年 04月08日 |
2019年 |
理学 |
税收学 |
020202 |
经济学 |
02 |
财政学类 |
0202 |
4年 |
陕教函 〔2022〕142号 |
2022年 03月07日 |
2022年 |
经济学 |
二、审核办法:
本次申报审核工作,按照《陕西省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陕教规范〔2020〕6号,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的原则、标准、审核办法及程序进行。
申报审核形式为:二级学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申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组审核→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并报送审核结果→省学位委员会组织专家对学校审核结果核查,审核不通过的当年不予审批,限期整改后第二年进行复核。
三、申报审核环节及时间安排:
(一)成立领导小组:
二级学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成立学士学位授权申报工作领导小组,由分委员会主席任组长,全面负责新增学士学位授权申报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申报材料的填报与编印工作。
(二)具体进程要求:
1.学习动员阶段(10月17日—10月30日):
学习陕西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学士学位授权申报相关文件精神与具体要求,填报《陕西省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申报表》(附件4)、《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专家评审组一览表》(附件5)、《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专家评审工作时间安排表》(附件6),总结撰写《专业自评报告》(附件8)、《专业支撑材料》(附件9)。
2.自查自评阶段(10月31日—11月6日):
报送《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专家评审组一览表》(附件5)、《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专家评审工作时间安排表》(附件6)等相关材料,集中精力对《陕西省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申报表》(附件4)、《专业自评报告》(附件8)、《专业支撑材料》(附件9)等进行梳理、归类和补缺。
3.评审复审阶段(11月7日—11月20日):
(1)11月7日—11月13日: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教务处)组织开展学士学位授权评审工作,专家评审组评审方式包括:①集中听取汇报;②召开教师与管理人员座谈会和学生代表座谈会;③现场听课;④评阅申报材料,并抽检教育教学档案;⑤实地考察教学、实验、实训、图书和后勤保障等设施;⑥专家评审小组在充分讨论、评议的基础上无记名投票表决,形成评审意见和结果。
(2)11月14日—11月20日:
学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复审专家评审意见和结果。
4.公示报送阶段(11月21日—12月4日):
(1)11月21日—11月27日: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教务处)公示审核结果与材料,共7天。
(2)11月28日—12月4日: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教务处)报送评审结果至陕西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四、评审程序:
(一)听取申报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自评情况汇报。
专业负责人就申报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自评情况进行汇报,主要内容应涵盖《办法》之附件2《陕西省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标准》各项指标及观测点,包括专业定位、师资队伍、培养方案与课程设置、教学条件、教学规范、质量保障等方面,汇报时间控制在10分钟内(附PPT演示),要求汇报内容充实、条理有序、重点突出、详略得当。
(二)专家评审组集中评阅相关申报材料。
《陕西省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申报表》(附件4)、《专业自评报告》(附件8)、《专业支撑材料》(附件9)等,并抽检教育教学档案。
(三)实地考察教学、实验、实训、图书及后勤保障设施。
(四)分别召开教师及管理人员座谈会和学生代表座谈会(附件10、11)。
(五)现场听课(附件12)。
(六)在充分讨论、评审评分的基础上投票表决,形成评审意见,填写《陕西省拟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专家评审意见表》(附件7)。
评审决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获专家评审组成员2/3以上(含2/3)同意的,视为通过。
(七)专家评审组根据需要提出质疑。
(八)专家评审组向专业负责人反馈审核意见并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
(九)学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复审。
(十)评审结果公示。
(十一)报送评审材料。
五、材料报送:
申报学位授权专业的分委员会请分别于以下对应时间,将相关材料加盖分委员会公章,并由分委员会主席签字后,纸质版报送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教务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cxzjxkyc@126.com。
(一)11月4日(星期五)前:
1.《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专家评审组一览表》(附件5)一式三份。
2.《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专家评审工作时间安排表》(附件6)一式三份。
注:申报学士学位授权专业专家评审组,由与申报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的同行专家组成。专家评审组一般由5—7人组成,其中2/3以上成员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应有一定数量的省级及以上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外单位专家不少于1/3,且应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二)11月22日(星期二)前:
1.《陕西省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申报表》(附件4)一式八份。
2.《陕西省拟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专家评审意见表》(附件7)一式八份。
3.《专业自评报告》(附件8)一式四份。
4.《专业支撑材料》(附件9)一式四份。
联系人:杨婷
电话:029-62976682
办公地点: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教务处教学服务中心、行政楼111室)
附件:
1.《陕西省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陕教规范〔2020〕6号)
2.《关于做好2023年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工作的通知》(陕学位办〔2022〕12号)
3.欧宝体育最新官方入口关于2023年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工作安排
4.陕西省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申报表
5.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专家评审组一览表
6.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专家评审工作时间安排表
7.陕西省拟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专家评审意见表
8.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自评报告(模板)
9.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支撑材料(模板)
10.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教师与管理人员座谈会记录表
11.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学生座谈会记录表
12.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审专家听课表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0月17日